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它是国家根据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对社会自考者进行的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它是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灵活、开放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艺术设计专业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由于艺术设计专业就业率高、经济效益可观,因此,该专业成为待业以及在职人员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养、提高竞争力的继续再教育的热门首选。自学考试艺术设计专升本在本省范围内该专业尚未设立。往届设计类自考助学班大专毕业生也多次通过各种渠道与我们联系要求开办专升本自考助学班。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独立本科段,其总体要求与普通高校相同专业同层次水平一致。本专业的所有考试课程均采用学分计算,60分为及格,凡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结业证书,获得相应的学分。
按照本专业的考试计划,取得不少于13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累计不低于71学分,并通过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由贵州省考委颁发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贵州民族大学副署。按照贵州省有关规定通过学位课程考试的,由具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三、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艺术设计大专毕业生及从事艺术设计人员迫切要求通过系统学习,提高自己业务水平,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本专业培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艺术设计按照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并重的原则,进一步系统学习设计美学、设计心理学、电脑艺术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进行相应的实习实践。 要求应考者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应用能力,科研能力和较强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了解美学、设计艺术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各类设计方法及内容,培养设计创作能力;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了解国内外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及发展动态;